中国软件(600536) - 中国软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国软件中国软件(SH:600536)2025-10-29 11:30

资金支取与审批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8] - 单笔支出不超500万元(含)且每月累计支出不超5000万元(含)部分,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超限额由公司总经理审批[12][13]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7]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7]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7] - 募投项目实施中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7] 协议签订与报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公司应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9]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终止日起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公告[9] 资金使用与管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2]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额度、期限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后,需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或报告上交所[20][21][22]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20] 账户管理 - 公司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8] 检查与报告 - 公司总经理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议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30][31]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差异需解释原因[31] 项目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6][29] - 公司募集资金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况除外[25] 报告披露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应披露本报告期收益、期末投资份额等信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32]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32]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32]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3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32] 其他 - 公司董事会应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33]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及时提供募集资金相关必要资料[34] -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34] - 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将视情节惩处相关责任人,必要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6]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