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提高治理水准[3]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5]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6]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主管负责人[8] - 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9] 沟通与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1]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2]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可按程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12] 工作开展与义务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公司应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 公司应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应出席[15]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投资者权益与诉求 - 公司应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16] - 公司对投资者诉求应承担处理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16] 媒体相关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16] -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并必要时回应[17] 人员与办法生效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素质及技能并接受培训[18][19] - 本办法以相关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