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2] 财务管控 - 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8] - 控股子公司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报送财务报表和资料[9] 经营计划 - 控股子公司年末编制报告和下一年计划报公司审阅[12] - 经营计划需经公司审核、股东会审批后实施[12] 交易管理 - 控股子公司交易事项需告知公司证券事务部门[13] - 部分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13] 合同管理 - 重大合同先会审,签署后报公司总部备案[1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治理结构 - 控股子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4] 人员委派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4] 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并履行披露义务[16] - 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审计[19] 检查制度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检查[20] 行政事务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总部行政办公室归口管理[22]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