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德龙(603380) -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易德龙易德龙(SH:603380)2025-10-29 10:29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人等[5]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8] - 超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8]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置换[10] - 自筹支付薪酬等,6个月内可置换[10]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5%,豁免特定程序[13]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5%,豁免特定程序[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14]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编制披露报告[21] - 年度审计时,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1] - 保荐人等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报告[22]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保荐人和事务所结论[23] 责任与规定 - 董事和高管确保资金安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5] - 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追究责任[25] - 违规责任人受处分,致损失承担法律责任[25] - 办法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不一致以其他规定为准[27] - 办法“以上”含本数,解释权属董事会,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