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制度经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2] 财务资助规定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4]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时,公司资助需经多层审议[5]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向房地产项目公司资助有额度限制[9]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部负责资助对象调查等工作[11] - 证券投资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14] - 审计监察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审计[11] 公告要求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应包含多项内容[13][14]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