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惠柏新材惠柏新材(SZ:301555)2025-10-29 10:2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聘请议案[5]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至少每年提交履职报告[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公开选聘需官网公示[6][7] - 选聘评价要素含资质、执业记录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7] - 审计费用报价以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8] 聘期及费用 - 聘期1年可续聘,股东会通过后签约定书[10] - 聘任期内可因物价等调整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9] 人员及期限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重大资产重组等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上市后连续不超2年[9] 文件保存及解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5] 改聘及监督 - 出现五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前完成[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法律执行,违规报告董事会[18] - 有六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9] 审计业务要求 - 审计业务需按时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12] - 续聘需全面客观评价,否定意见应改聘[12]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