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惠柏新材惠柏新材(SZ:301555)2025-10-29 10:2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决议与记录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