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柏新材(30155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惠柏新材惠柏新材(SZ:301555)2025-10-29 10:2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届满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应提前三日发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会议,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1][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5]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研究并提建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