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60389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好莱客好莱客(SH:603898)2025-10-29 09:5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超募资金与募投项目论证 - 超募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时,公司应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一年,公司应对该项目重新论证[9] 协议签订与备案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全部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5][6] 资金使用检查与置换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7]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1] 现金管理与流动资金补充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3]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于特定程序[15]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使用可免于特定程序[15] 募投项目变更与公告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8] 核查与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1]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度报告一并披露[21]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度报告一并披露[22] 流动资金归还报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归还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4] 募集资金专户设置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5] 募集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时,部分需经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0][11] 募投项目延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在原定期限完成,公司拟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