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6038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信息披露要求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二日内报告并公告[3] - 董高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日内披露[8] 买卖股票限制 - 董高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董高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9] - 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9] 其他规定 - 公司通过章程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规定更严条件应及时申报,登记公司按锁定比例锁定股份[10] - 董高人员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0] - 董高人员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1] - 董高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11]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