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60389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控股子公司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派人员应执行制度[3] - 公司以控股股东身份监督管理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5] - 控股子公司若持有公司股份,应1年内消除该情形[6] 设立与会议管理 - 设立控股子公司须经公司投资论证并批准[8]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五日报公司[10]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2] - 公司推荐董事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汇报情况[12] - 公司推荐监事应占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13]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报公司备案[14] - 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同一控股子公司监事[14] - 控股子公司可自主招聘员工,人员编制报公司备案[22] 财务监督 - 公司审计部每季度末核查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16] 经营目标与奖惩 - 每年三月底前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与董事长签经营目标责任书[17] - 按超额或未完成指标净利润比例奖惩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17] 融资与待遇 - 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需公司担保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9] - 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按绩效挂钩原则制定[21] - 控股子公司聘任公司推荐人员可按自身或公司标准定工资[22] 重大事件与投资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应建立报告制度[24]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报多部门审核,经同意方可实施[24] 诉讼仲裁 - 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需两工作日内向多部门报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