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60389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好莱客好莱客(SH:603898)2025-10-29 09:5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2] - 股东投票权总数等于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4] - 股东投票的董事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6] 投票有效性 - 投票权总数多于全部投票权,投票无效;少于则有效,差额视为放弃表决权[6] 投票区分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7] 当选规则 - 得票数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半数以上的候选人,按得票从高到低产生当选董事[9] - 若两名以上董事候选人得票数相同且可能超应选人数,可当选者票数均相同则重新选举[11] - 排名最后的两名以上可当选者票数相同,排名在前的候选董事当选,相同者再重新选举[11]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得票数为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自动当选,剩余者再选举[11] 通知要求 -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