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客(6038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好莱客好莱客(SH:603898)2025-10-29 09:51

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人员[2] 需报告事项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总资产30%[7]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9] - 重大交易事项(对外担保除外)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多项[12]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12]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13] - 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3] - 重大交易未达标准但可能影响公司和股价[14] 报告流程 - 董秘办为公司重大信息接收联络机构[15] - 报告人需书面提供重大信息报告表[15] - 报告重大信息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15] - 董秘办收到信息后建立报告档案并统计分析汇报[15] - 董事会秘书审批信息报告后报董事长或提交审议后披露[15] - 董秘办应反馈信息报告处理情况给报告人[16] 责任规定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义务负责人[17] - 各部门等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或解释信息[17][18] - 重大事项报告时点为事件发生或知晓后两个工作日内[18] - 贻误报告致违规将追究报告人责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