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688656)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浩欧博浩欧博(SH:688656)2025-10-29 09: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0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1576.4582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47.9740万元[6] - 设立时海瑞祥天持股3510万股,比例78%;上海外润持股990万股,比例22%[12]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2] - 已发行股份数为6347.9740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收购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合计持股不超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诉讼[27][2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7] 重大事项审议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应维持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3]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3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2/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 召集人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4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7] -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4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8] 董事相关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1%以上股份股东或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5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且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60] - 有犯罪记录、破产清算等情况人员不能担任董事[6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6]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三年内忠实义务有效[69]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72]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有权批准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交易事项[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2]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82] 独立董事相关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9] - 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90]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9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3]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7]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3] - 利润分配每年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4]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4][105] - 特殊情况无法按政策确定方案应披露原因,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06]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8] - 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3] - 修改章程或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23] - 公司解散10日内公示,清算义务人15日内组成清算组[123]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或45日内申报债权[1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