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股份(00236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太极股份太极股份(SZ:002368)2025-10-29 09: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323.1286万元,已发行股份数相同[7][12] - 设立时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五研究所等股东认购股份及占比情况[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3]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管任职、上市交易、离职后股份转让限制[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9] 股东相关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30日内执行[2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瑕疵,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临时提案[36][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需特殊表决通过[5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1][8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0]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12]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专题论述,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1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相关事宜[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6][127][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