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6886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灿芯股份灿芯股份(SH:688691)2025-10-29 09:33

投资决策权限 - 股东会决策权限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超50%,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500万元[9] - 董事会决策权限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超10%,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或100万元[10] - 未达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按授权批准[11] 投资计算与程序 - 证券投资、风险投资以发生额计算,决策程序从严[12] - 关联交易投资决策按相关制度执行[12] 子公司投资规定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先报公司批准[13] 报告与评估要求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股东会标准需提供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报告[12] - 审计报告有效期6个月,评估报告有效期1年[12] 投资流程管理 - 对外投资项目需签订合同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13] - 公司财务经营部负责对外投资投入、记录核算、报告进展及评估效益[16] - 公司审计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16] 投资调整依据 - 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每年定期报告经营情况,董事会据此调整投资计划[16] 投资处置情况 - 六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对外投资项目,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18] 人员派出管理 - 公司向参股企业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向控股子公司派人员起重要作用[20]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会议决定,需履行职责并汇报情况[20] - 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公司进行管理考核[20] 重大资产重组 - 重大资产重组指特定资产交易行为,有明确决策程序[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