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6886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公司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14] -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7]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收益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5] - 公司股东有权要求未执行收回收益规定的董事会30日内执行[6] 信息申报与公告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在新任等时点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9]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股份锁定与可转让计算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5] - 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6]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7] - 账户持有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17] 减持规定 - 每人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数量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 [17] - 减持计划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强制执行披露 - 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