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芯股份(688691)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灿芯股份灿芯股份(SH:688691)2025-10-29 09:33

资金占用规定 - 制度适用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等[4][5] - 控股股东等不得要求公司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8] 管理与监督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1]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及子公司,监控交易和资金往来[13] - 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定期内审[13] 处理措施 - 发生占用造成损失,董事会应依法对控股股东等提起诉讼[14] - 公司可启动“占用即冻结”机制,对违规方资产和股份采取强制措施[15] - 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审批[19]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须按相关法规和制度决策实施[16] - 未经批准且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16]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8]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况处分、罢免并追究责任[18]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通过[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