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适用 - 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3] - 九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5] - 三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理[6] - 四种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8] 处理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8] - 公司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可附加经济赔偿[9] 其他说明 - 发生重大差错应如实披露原因及影响等[3]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