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七一二七一二(SH:603712)2025-10-29 09:25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候选人不得有近36个月内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不良记录[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8]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及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补选[9] - 不符合规定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0] -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17]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15][16]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保障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0]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参与论证[20]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10年[20]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行使职权相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1]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1]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披露[2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2]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