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股份变动公告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任职及期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7] - 董高人员所持股票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7]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0]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1] - 董高人员买入或卖出股票后六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11] 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减持需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董高人员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关联性[14] 其他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 董高人员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各自持有总数的25%[15] -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5]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公司视情节追究责任[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