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宝能源(600780) -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2] 评价机构与责任 -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3] 评价内容与程序 - 内容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要素[7] - 程序包括制定计划、现场测试等环节[11] 缺陷分类与报告 - 缺陷分设计和运行缺陷,按影响程度分三类[14] - 报告至少披露声明、总体情况等内容[17] 时间与资料 - 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4个月内报出[17] - 评价工作资料保存十年以上[17] 其他规定 - 评价成员实行回避制度[20] - 办法由内控部解释,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