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佳科技(600520) - 三佳科技公司章程(修订稿)
三佳科技三佳科技(SH:600520)2025-10-29 09: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11月7日获批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02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843万元[6]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3780万股,由发起人以股权对应权益出资认购[15] 股权结构 - 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410.00万股,持股比例90.22%[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843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843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向法院起诉[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7]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111]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以上、不满30%的购买或出售资产事项[11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不再提取[15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