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688523) -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下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每年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每季度至少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审计事项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16][17] - 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核查[21][22]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2]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如有)[22] 制度相关 -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4] - 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报告、底稿及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1]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交易所另有规定除外)[22] - 公司建立对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