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凯淳股份凯淳股份(SZ:301001)2025-10-29 08:5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7] - 应采用多种公开选聘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9][10] - 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2]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多项内容[12] 选聘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5]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2] 审计费用相关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12]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6] - 每年需按要求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6] - 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相关情况[16] 文件保存与违规处理 - 选聘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16]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6]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可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