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出现不得任职情形应立即辞职,否则董事会30日内解除职务[1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14]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补选[11][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4]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5]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4][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4][25][2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章程规定专门委员会组成并制定工作规程[2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3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董事会按规定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4]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3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8]
凯淳股份(3010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