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江企业(600210)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知情人管理 - 重大事项完成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1]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2] - 对知情人实行一事一记登记管理[9] 保密要求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内幕交易[8] - 公司与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义务[8] - 意外泄漏应第一时间报告董秘[8] 违规处理 - 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发现问题2个工作日内报送[14]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4] - 股东擅自披露致公司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4]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且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4]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和《公司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决议通过日起执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