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688320) -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8]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本所申请[21] 报告审计与审议 - 拟派发股票股利等依据的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8]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等[2] - 董事、高管不得拒签书面意见影响按时披露[13]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3][18]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9] 临时报告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临时报告[1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总资产或市值1%需及时披露[27]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置超总资产30%时应及时报告披露[33] 信息披露流程 - 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提交审核及公开披露[38] 信息保管与制度 - 证券部对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4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