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保密管理 -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管理机构[2] - 董事长是重大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负责人[2] -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信息披露机构[3]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信息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可能影响证券价格[6] 内部人员规定 - 持股超5%的自然人与法人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部人员[8]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证券[1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规定时限内在指定媒体披露重大信息[11] - 存在重大事件应分阶段披露,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应立即披露[12] 违规处理 - 内部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重大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9] - 内部人员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受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约束,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1]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