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6] - 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6]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报更正(部分情况除外)[6] - 监管部门责令对以前年度财报差错改正[6]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重大合同等交易未披露[9] 业绩差异认定标准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9]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9]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9]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1] -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2] - 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审计委员会应查实原因并追责[12] - 五种情节恶劣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2] - 四种有效阻止不良后果情形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14] - 责任追究主要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等五种[14]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2]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2] - 季度等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4]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