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688338) - 独立董事制度
赛科希德赛科希德(SH:688338)2025-10-29 08:1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已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得再被提名[6]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担任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 - 特定违法违规情况不得提名[13]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不得提名[1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等条件之一[14] 独立董事选任流程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选任后公司30日内向上交所报送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8]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6]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9]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41]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30日内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0] - 公司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2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46]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46] - 明确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54]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