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联盛化学联盛化学(SZ:301212)2025-10-29 07:57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3]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8]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0]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规定程序通过后提交股东会[10] 交易计算与表决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豁免与免予情形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15]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证券等[15]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过半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执行,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