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联盛化学联盛化学(SZ:301212)2025-10-29 07:57

制度宗旨与原则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价值[2] - 工作宗旨是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3]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长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首责,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7] - 证券部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7]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工作,制定办法并组织培训[9]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5] 信息披露与沟通 - 开展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沟通、危机处理等多项工作[10]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5] - 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渠道畅通并及时答复投资者[16] - 接受调研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防止违法违规[16] 活动相关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9]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 可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21]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2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并刊载活动记录表[2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保证真实准确公平且不冲突[23] - 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有多项限制,如不得影响股价、不得违反保密义务等[24] - 信息发布及回复需经证券部收集问题、拟定答复,提交审核批准[25] 投诉与危机处理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负责人,证券部处理投诉[25] - 出现媒体重大负面报道危机,需汇报、跟踪调查、沟通等,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或申请临时停牌[27] - 出现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危机,需及时披露事件、评估影响并公告,降低不利影响[27] - 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时,需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公告,分析原因并书面汇报[28] - 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要分析原因并公告,预计业绩下滑要发预告,差异大要更正预告,定期报告要分析原因并提对策[29] - 出现其他突发事件,应报告并经批准确定处理意见并处理[2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