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301212) -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业务规范 - 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及信息披露[2] - 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目的是套期保值、防范风险[3] - 只允许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合约外币金额不超预测量[3][4] 额度与审议 - 业务总体额度在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额度内执行[5]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5]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5] 部门职责 - 财务部主管业务,内审部监督,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8] 操作流程与保密 - 业务内部操作流程包括财务部制订方案、董事长审批等[9]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相互独立[12] 风险跟踪与披露 - 财务部跟踪价格变化评估风险,异常情况及时上报[14] - 按规定及时披露业务审议情况[17] - 开展交易需披露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17] - 套期保值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披露效果[17] - 交易损益及浮动亏损达规定需及时披露[17] - 套期保值业务亏损需重新评估并披露情况[18] 文件存档与制度执行 - 业务相关文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1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20]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