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并主持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5]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2] 审计委员会相关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聘请及更换等事项形成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4] - 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和财务报告真实性并形成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14] 审计委员会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应在会议表决前提交授权委托书[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撤换其委员职务[15]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16] 审计委员会会议列席与聘请中介 -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1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16]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与结果报送 - 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7][18]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8] 工作细则施行与解释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21]
润邦股份(0024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