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60059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 - 战略委员会五名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三名董事,含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其他委员会例会每年至少一次[10]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需超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可举行[10] - 会议决议需该委员会全部委员过半数以上通过有效[11] 其他 -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