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6005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安股份新安股份(SH:600596)2025-10-28 13:58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审计委员会 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配合工作。审计工作组由公司财务总 监、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和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