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任主任[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8] 人数与职权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选新委员,未达暂停职权[8] 审核与会议规则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0]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按需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监督与报告职责 - 督促内审部门季度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8] - 发现违规向董事会、股东会通报或向监管机构报告[11] 信息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3] - 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披露并说明理由[13] 其他规定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议案及结果报董事会[19] - 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3]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