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股份(3001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长荣股份长荣股份(SZ:300195)2025-10-28 12: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时间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征集与提案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7]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延期或取消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出席与主持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9][30] 召开地点与方式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指明的其他地点,可现场或网络等方式召开,网络参会需认证身份并投票[32][33] 会议流程 - 与会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入场,中途入场需主持人许可;会议按预定时间开始,特殊情况经现场股东同意可推迟[33][34]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37] - 股东按有表决权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单独计票并公开结果[4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1][43] - 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发行优先股需对多项事项逐项表决[43][44] - 现场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4] 记录与报告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57] - 召集人需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48] - 股东会会议期间突发事件需向证交所报告并披露情况及法律意见书[50]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0] - 会议决议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51]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等资料,经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55] 其他提示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58] - 公司在股东会上通报未披露重大事件需与股东会公告同时披露[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