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星股份(3003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慈星股份慈星股份(SZ:300307)2025-10-28 12:4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7] 运作规则 - 董事会需在委员人数或独董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5] - 会议不定期召开,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举行[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并提建议[7] - 考评经述职、评价、提报酬等程序报董事会审议[10] 资料与记录 - 董事会秘书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9]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3] 生效规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亦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