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3001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科泰电源科泰电源(SZ:300153)2025-10-28 12:4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3]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财务报告差错、业绩预告差异等六种情形[6]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负债等占比超5%且超500万元等七种情况[9]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标准 - 净利润、扣非净利润盈亏性质或金额差异大等情况[18][19] - 最新预计数据高于原预告区间上限20%或低于下限20%[19]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标准 - 实际与披露数据差异达20%以上,盈亏性质或期末净资产方向变化[20] 责任追究相关 - 实施责任追究应遵循客观公正等四项原则[7][8] - 董事长、总裁等对年报和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2] - 出现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应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22] - 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包括主观故意、干扰调查等[23] - 责任追究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20]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岗等[24][25] 其他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有十种认定标准[13][14][1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有八种认定标准,涉及担保、诉讼等比例为10%以上[16][17] - 年报信息披露有误应及时补充更正[20]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