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30101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华立科技华立科技(SZ:301011)2025-10-28 12:41

资助适用范围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部分情况除外[3] 资助限制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及股权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审议[5][8] 控股子公司资助规定 -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关联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否则需股东会审议[6] 审议流程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8] - 单笔或连续十二月累计资助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8]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资助事项要评估被资助对象多方面情况并披露相关信息[8] - 董事要对资助合规性等作审慎判断,关注其他股东资助情况[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资助事项发表意见[9] 披露内容 - 披露资助事项应公告资助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等内容[12] - 需披露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情况[13] - 需披露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3] 后续处理 - 资助约定期限届满后继续提供资助视同新事项,需重新审议[10]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4] 执行流程 - 对外提供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内审部审核评估[16]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17] - 财务部办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手续[19] 监督管理 - 财务部对资助对象跟踪监督,出现问题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19] - 内审部对财务资助事项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