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奇德新材奇德新材(SZ:300995)2025-10-28 12:06

发行情况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6][25][30][88]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39,170股,不超过发行前剔除库存股后股本总额的30%[6][34][88]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7][33]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500.00万元,扣除已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500.00万元[8][37]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0][36] 募集资金用途 -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14,961.9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4,900.00万元[9][40][58][91] - 年产碳纤维制品4.5万套扩建项目总投资9,679.0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600.00万元[9][40][5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9][40][67] 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634.45万元、28324.85万元和34613.83万元[68] -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562.82万元、2,237.01万元、3,304.90万元和3,198.0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10%、7.90%、9.55%和17.91%[95]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3.37%、26.65%、22.80%和25.85%[105]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634.45万元、28,324.85万元、34,613.83万元和17,857.8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13.51万元、800.51万元、881.75万元和860.66万元[107] - 2024年度公司复合材料产品产能利用率为50.64%,复合材料制品产能利用率为52.09%[108] - 2022 -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分别为1,009.92万元、1,001.57万元、1,259.32万元[114] - 2022 -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与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分别为68.54%、124.67%、144.97%[114] -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为3,270.81万元,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年均净利润为1,048.51万元,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净利润比例为311.95%[115] - 2024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868.70万元和864.86万元[129] -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68.70万元,若2025年净利润持平则仍为868.70万元,增长20%为1042.44万元,下降20%为694.96万元[131]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038元/股,若2025年净利润持平,发行后为0.1015元/股;增长20%,发行后为0.1219元/股;下降20%,发行后为0.0812元/股[131] 股权结构 -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84,160,000.00股,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合计持股42,024,500股,占比49.93%[43] - 假设按发行上限25,039,170股计算,发行后总股本增至109,199,170股,饶德生持股占比降至38.48%[43] - 2024年末总股数为8416.00万股,本次发行后2025年末总股数将达10919.92万股[131] 未来展望 - 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16] -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为现有产品扩产,有助于提升公司国际化水平及市场占有率[135] - 年产碳纤维制品4.5万套扩建项目将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138]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近年重点研发及培育新能源汽车及低空飞行器碳纤维制品项目[2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7月在泰国设立全资子公司[22] 其他新策略 - 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141] - 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存放于指定专项账户[143] - 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4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承诺不越权干预、不侵占公司利益,履行填补回报措施[14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承诺不向其他方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向其他方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1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使用公司资产进行无关投资、消费活动[1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促使薪酬制度、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挂钩[1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违反承诺愿承担补偿责任[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