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8日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等六项[1] - 修订后《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1]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资助对象为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适用[4][15]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处置股份致所有权或实质控制权转移或受限,应书面通知公司[9] 控股股东与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应依法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控制权、占用资金等,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12][13]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0][11]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4]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不同情形下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按规定提临时提案[16][17]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按规定时间公告通知股东,有投票时间规定[18]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成员由8名变为9名,董事任期3年,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不超6年[25][29]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按规定处理,任期结束后忠实义务3年内仍有效[28]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30][35] - 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38] 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占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9]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和理由并披露[40][4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4]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监督多项事项[45] - 经理可在任期届满前提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43]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46][4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公司按规定成立清算组[48][49] - 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49]
康龙化成(30075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