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30003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46,000,000股,均为普通股[2][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特定情况除外[5]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原章程“股东大会”相关条款大多修订为“股东会”相关条款[20][21][2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修订后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9]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49]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9]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7]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