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力科技(30159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太力科技太力科技(SZ:301595)2025-10-28 11:36

资金往来规范 - 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防范资金占用[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资金占用限制 - 控股股东等不得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3][4] - 公司与关联方经营性往来不得占资,交易需签合同[5]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关联人提供资金[6] 审计与担保规定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关联人占资专项说明[6]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人担保经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回避并反担保[6]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8] - 控股股东违规占资,公司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9] - 占资原则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9][10] - 董事、高管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严重者罢免或移交公安[13] 履职与赔偿 - 董事会不履职,审计委员会责成,怠于履职可直接执行职责[13] - 公司原则不向控股股东及关联人担保,董事担责[13] - 非经营性占资致损失,公司要求责任人赔偿[1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抵触国家后续规定按国家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