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铁汉(3001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节能铁汉节能铁汉(SZ:300197)2025-10-28 11:36

股份锁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董事和高管离任申报后,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持有及新增公司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所持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2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6] -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转让比例限制[21] 减持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15] - 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15]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两个交易日后,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上披露相关信息[13] - 董事和高管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8] 交易限制期间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4种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7] 可转让股份额度计算 - 每年首个交易日,登记结算公司以董事和高管上一年最后交易日登记名下的深交所上市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1] - 公司因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致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21] - 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2]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等6种时间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8] - 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8] - 锁定期间,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的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权益不受影响[26]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遵守规定并申报,不得进行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8]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采取责令解释、警告、追究赔偿责任、移送司法等措施追究责任[28] - 公司按章程对董事、高管等人员转让股份规定更长期限、更低比例或附加条件,应及时披露并管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