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00286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瀛通通讯瀛通通讯(SZ:002861)2025-10-28 11: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68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283962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68万股,每股面值1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8628396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相关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30] - 控股股东等应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权益[43] - 控股股东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等多项职权[47]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名誉董事长1人[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9] - 公司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54]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的10%[155]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8]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81]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或担保[183] 章程相关 - 公司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变化、公司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93]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93]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主管机关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