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牛 山(0007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委员会构成 - 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4][6][7] - 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7] - 审计委员会成员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由其担任主任委员[6] 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提名等委员会临时会议须由召集人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且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3天通知各委员[23] - 会议决议需经全部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4] 职责与监督 - 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融资等方案研究并提建议[9]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5]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2][18] - 审计委员会就职责范围内事项提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公司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4] 会议记录与存档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需有会议记录并由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字[24] - 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信息[2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26] - 会议文件等资料交由证券部统一存档且至少保存十年[26] 其他 - 专门委员会认为必要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