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交易权限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但低于50%等情况,超权限提交股东会审议[5][6]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且占比低于5%由董事会审批,超范围提交股东会[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出现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董事会对外担保规定 - 董事会批准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并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8]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召集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2]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后应在5日内发通知,未发则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相关机构备案,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不低于10%[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5]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6] 股东会通知与时间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股东投票权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股东会选举与表决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0][37]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0] 股东会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4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35]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会议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
拓日新能(0022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